代言城市 还是电影节
报载,本届金鸡百花奖举办地大连日前举行了代言人和吉祥物的揭晓盛典,在国际上先后获得过7个影后的演员余男,当选为这一届电影节的形象代言人。余男也是继刘嘉玲之后第二个担任金鸡百花电影节的代言人。盛典现场还公布了本届电影节的主题语:新领军城市,新活力电影。

看到这里,就让人纳闷了,组委会究竟是在选拔城市代言人还是电影节的代言人呢?照理说,作为国内电影节最高荣誉的金鸡百花电影节,主要是考评国内年度电影作品以及电影人在某部影片中的成绩,并非考评一个城市的形象、综合实力等举办地的“硬件设施”。可人家组委会说了,选中余男是因为“近两年她成为国际华人影星的新艺术代表人物”。余男在2007年凭借《图雅的婚事》大获丰收,连拿芝加哥电影节和突尼斯迦太基国际电影节两项影后。在此之前,她已经凭借《月蚀》和《惊蛰》8夺四大洲电影节的影后,包括2003年的金鸡影后。那可是真材实料的荣誉,本无可厚非,但组委会还没说完,“最重要的,是余男为大连籍姑娘。”
什么时候全国性的电影节变成了一个城市的节日?或者说沦为一个城市的“名片”?要是这个城市刚好没出影帝影后,是不是组委会就不考虑在该地举行呢?回想上一届的金鸡百花电影节,香港演员刘嘉玲首次以代言人身份出现因而引起轰动。主办方充分利用刘嘉玲的知名度,大大提升了该城市的媒体曝光率,倒是整个电影节因为内定影后且“双黄”闹得声名狼籍。而对于能够在自己的家乡出任本届金鸡百花代言人,余男说,“电影是一个最美丽的东西,在最美丽的城市放映最美丽的电影,这是一个辉煌的创举,是电影的辉煌,也是一个城市的辉煌”。聪明的她当然知道,自己当选电影节的形象大使,肩负的并不仅仅是推广本届电影节的使命,还需要高歌“谁不说咱家乡好”的主旋律。举办地也可以大张旗鼓地拿余男说事,见诸于各媒体,吸引各方眼球。只是,这次不管余男代言城市也好,电影节也好,希望能办一届“言归正传”的电影奖评活动,而不要再度沦为一个城市的宣传工具,舍本逐末,让电影从业人员和千千万万热爱电影的观众们心冷。(刊载于《娱乐周刊》N207期,转载请联系本人。)